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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犯罪研究及辩护部

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刑事案件。

主要罪名电信网络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服务范围

本部门承办新型犯罪案件,主要罪名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辩护要点

电子证据审查。围绕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程序、完整性校验、存储介质与鉴真链条展开审查,程序瑕疵直接影响证据能力。

技术事实认定。新型犯罪涉及复杂技术手段,需结合专业技术意见判断行为性质与技术事实。

主从犯区分。此类案件多为团伙作案,围绕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争取从犯认定。

主观明知的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中,明知是核心构成要件,需结合认知能力与客观情形判断。

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介入争取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围绕电子证据与主观明知提出意见;审判阶段围绕地位作用与技术事实开展辩护。

本页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个案结果因事实、证据与诉讼阶段而异,不代表全部案件,亦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