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
本部门承办经济类刑事案件,主要罪名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
辩护要点
资金流向审查。逐笔梳理资金往来,区分刑事涉案金额与正常民事往来,剔除重复计算、已归还部分及犯罪成本。
主观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是经济犯罪的核心构成要件,需结合履约能力、资金用途、事后态度等客观事实综合判断,不能仅以未还款结果倒推。
刑民交叉边界。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违约,避免将经济纠纷刑事化处理,是此类案件的重要辩护方向。
罪名辨析。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之间存在定性空间,定性改变直接影响量刑档次。
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介入争取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开展阅卷与不起诉意见提交;审判阶段围绕金额认定、证据链完整性展开辩护;判决后评估上诉与申诉路径。
本页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个案结果因事实、证据与诉讼阶段而异,不代表全部案件,亦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