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中心简介
专门办理刑事案件 · 按犯罪类型内设专业部门 · 律所刑事案件统一归口管理
中心定位: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是律所专门的刑事业务部门,只办理刑事案件,不承接民事、商事、行政等非刑事业务。中心参照国内专业刑事辩护机构的组织模式,按犯罪类型内设若干专业研究与辩护部门,实行案件统一受理、部门专业承办的管理制度。
核心原则:本所承办的所有刑事案件,无论当事人通过何种渠道委托,均统一移交刑事辩护中心受理,由对应专业部门指派律师承办,不分配给非刑事业务律师办理。
一、为什么专门办理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涉及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专业门槛远高于一般法律业务。同一类犯罪在不同地区、不同诉讼阶段,辩护策略差异巨大。不专做刑事的律师,很难深入掌握某一类犯罪的裁判规律、证据审查要点和量刑幅度。
刑事辩护中心实行专业化分工,律师按犯罪类型归口到对应部门,长期深耕特定领域的刑事辩护实务与理论研究。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
| 对比维度 | 综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 | 中心专业部门办理刑事案件 |
|---|---|---|
| 办案经验 | 各类案件都办,刑事经验分散 | 长期聚焦特定犯罪类型,经验集中 |
| 裁判规律掌握 | 了解一般规则,难以深入 | 掌握本地区该类犯罪的量刑规律和裁判倾向 |
| 辩护策略 | 套路化辩护,难以因案施策 | 针对该类犯罪的特点制定差异化辩护方案 |
| 理论研究 | 无系统性研究 | 部门持续开展该领域专题研究,成果反哺实务 |
二、中心内设专业部门
中心参照国内专业刑事辩护机构的设置模式,按犯罪类型内设专业部门。每个部门既是办案单位,也是研究单位,实行”研究+辩护”双轮驱动机制。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该类犯罪的理论研究与案例研判、辩护方案制定、具体案件承办、专题课件开发。
目前中心下设以下部门:
- 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 核心部门专门研究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性侵类犯罪的辩护策略。聚焦该类犯罪中证据审查、言词证据稳定性、被害人陈述可信度、主观明知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开展系统研究并承办相关案件。部门主任由马明鹿律师兼任。
- 经济犯罪研究及辩护部办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经济类刑事案件。聚焦资金流向审查、主观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刑民交叉边界等辩护要点。
- 暴力犯罪研究及辩护部办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等暴力类刑事案件。聚焦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犯罪故意认定、伤害结果因果关系、死刑量刑情节等辩护要点。
- 毒品犯罪研究及辩护部办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毒品类刑事案件。聚焦特情引诱辩护、数量认定、主观明知、量刑档次的辩护要点。
- 新型犯罪研究及辩护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新型刑事案件。聚焦电子证据审查、技术事实认定、主从犯区分等辩护要点。
- 刑事申诉与刑罚执行部办理刑事申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阶段法律事务。为已判决当事人提供申诉路径评估和刑罚变更法律服务。
各部门根据案件量和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中心将根据业务发展,适时增设其他专业方向部门。
三、案件统一受理机制
刑事辩护中心实行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 环节 | 操作 | 说明 |
|---|---|---|
| 1. 受理 | 所有刑事案件统一由中心受理登记 | 无论当事人自行委托、介绍推荐或法援指派,均归口中心,不分配给非刑事业务律师 |
| 2. 分类 | 中心根据案由将案件分配至对应专业部门 | 由部门主任或指定律师进行初步评估 |
| 3. 承办 | 专业部门指派律师承办,制定辩护方案 | 重大疑难案件部门集体研讨,必要时组织跨部门会诊 |
| 4. 研讨 | 部门内开展案件研讨和案例复盘 | 案件办结后纳入部门案例库,研究成果反哺后续辩护实务 |
这一机制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对应专业方向的律师承办,避免”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案子都办”的粗放模式。当事人委托申创律所办理刑事案件,即意味着案件进入专业部门的承办流程,而非随机分配给某位律师。
四、中心主任介绍
马明鹿 律师
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 主任 刑事辩护中心 主任 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 主任
马明鹿律师作为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刑事辩护中心主任及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业务管理和专业建设。
马明鹿律师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专注于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性侵类犯罪的辩护实务与理论研究。在性侵类案件中,注重从证据审查、言词证据稳定性、主观明知认定、被害人陈述可信度等核心争议焦点切入,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
作为律所主任,马明鹿律师同时统筹中心各部门的专业建设和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每件进入中心的刑事案件都能获得对应专业方向的辩护服务。
五、制度保障
刑事辩护中心的设立和运行,依托以下制度保障:
1. 专门化制度。中心只办理刑事案件,不承接非刑事业务。这不是口号,而是通过案件统一受理机制落到实处——律所层面收到的刑事案件,一律移交中心,不分配给民商事律师承办。
2. 部门化分工。中心按犯罪类型内设专业部门,每个部门聚焦特定领域的辩护与研究。部门不是虚设,而是案件分配、研讨和质量管理的实际单元。
3. 研究驱动。各部门持续开展专题研究,成果包括辩护方案库、案例研判报告、专题课件等,研究成果直接反哺具体案件的辩护质量。
4. 主任负责。中心由律所主任马明鹿律师亲自担纲,确保中心的资源配置、人员安排和案件质量标准直接对律所最高管理层负责。
六、关于”研究中心”模式
刑事辩护中心采用的”按犯罪类型设部门+研究驱动辩护”模式,参考了国内专业刑事辩护机构的组织经验。国内已有成熟的刑事专业律所通过这种模式建立了系统化的刑事辩护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 按犯罪类型垂直细分专业部门,而非按诉讼阶段划分
- 每个部门同时承担”研究”和”辩护”双重职能,研究成果反哺实务
- 案件统一受理、专业部门承办的归口管理
- 部门主任制度,由深耕该领域的高级律师统筹部门业务
申创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适应性调整,形成了”综合律所下设专门刑事中心”的组织架构。这一架构的优势在于:既有综合律所的整体资源和品牌支撑,又有专门刑事中心的专业深度和制度保障。
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 · 刑事辩护中心
只办刑事案件 · 按犯罪类型设专业部门 · 案件统一归口管理!
